■张 艳
基本案情:
2022年9月,陈某发现A公司仿冒他公司合法所有的著作权作为商品包装使用。陈某调查后得知,A公司自2016年就已经开始侵权。陈某于2022年10月起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向其支付自2016年侵权之日至起诉之日的赔偿金。法院经审理,判决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自陈某公司向法院起诉之日向前推算三年。侵权损害赔偿数额为什么只算三年?
律师释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侵害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
除了著作权,最高人民法院对专利、商标侵权的索赔时效的标准,也和著作权类似,即权利人只能对起诉前三年内的侵权行为主张赔偿。
作者单位:市律师协会涉外和知识产权法律业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