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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 星期

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稽查局公告


游广辉(身份证号:411104197511030050):

一、我局对你于2022年5月25日通过析产方式偷逃二手房交易税收案件现已查明并拟作出处理、处罚。经查证,你偷逃税费350894.33元,我局对你拟作出补缴税费350894.33元及滞纳金的处理,并处以应补缴税款349386.26元一倍即349386.26元罚款的处罚。

二、对你作出的税收处理决定,在你缴纳税款后,你享有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在对你作出行政处罚之前,你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视同放弃权利。

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正式文书请前往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稽查局领取。

联系人:李丹番 联系电话:0395-2968255

地址: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稽查局(嵩山路666号)

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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