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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日 星期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举行第二次年度工作会商会议
深化良性互动 提升办案质效


11月2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举行第二次年度工作会商会议。

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别通报了第一次年度工作会商议定事项推进情况。会议就加强协作配合、促进司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达成共识。

会议要求,要凝聚工作共识,进一步优化会商机制。在司法业务更深维度扩大会商范围,主动适应司法实践的新需求和社会的新发展,进一步健全会商机制整体框架下的日常联络、联席会议等常态化交流机制,共同破解制约审判执行高质量发展的难题。要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持续秉持“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的理念,把接受监督贯穿到司法办案的全过程,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抗诉案件,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各类检察建议。要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全力支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工作的监督。要坚持能动履职,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刑事方面要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民事方面要树牢“如我在诉”理念,保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办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案件。要合力助推基层治理、诉源治理,坚持“抓前段、治未病”,将“三零”创建作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精神”的重要抓手,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根本上减少案件发生。

会议强调,要精心选题,切实推动解决共性问题。针对“两院”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及司法实践中的难题,双方要充分沟通交流,共担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要精准发力,切实推进会商成果转化。全市检察机关要主动配合法院工作,根据本次会商明确的重点议题和方向,按照分工抓好会商成果的运用、细化和转化,强化跟踪督办,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项会商议题落地见效。要精细谋划,切实推动会商机制走深走实。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实施,以会商促进问题解决,推动全市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理念互融、难题互解、职能互补,更好地服务现代化漯河“三城”建设。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对会商中遇到的棘手问题和难题,及时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充分争取支持,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宽领域凝聚共识。

丁子洋 黄鑫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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