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尹晓玉
通 讯 员 刘苗苗
“既是事业编制人员,又是企业工作人员,‘政录企用’模式让我有了更多的获得感。”12月16日,市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淼接受采访时说,漯河创新实施的“政录企用”模式破除了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成就了人才与企业的双向奔赴。
今年36岁的李淼,是我市实施“百千万”人才计划以来成功引进的“百优计划”人才之一。北京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博士毕业后,李淼入职郑州一家房地产公司,积累了项目运营管理、风险监控预警等工作经验,后经同学推荐,了解到我市出台了“政录企用”政策,萌生了到漯河工作的想法。
今年8月,李淼通过“百优计划”定向招聘如愿来到漯河,成为我市“政录企用”政策的第一批受益者。结合专业领域和用人单位需求,李淼选择入编市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市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入职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下属的市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试用期内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运营管理、行政人事管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工作。
何为“政录企用”?该引才模式是我市“人才新政35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破解重点企业引才难题,支持重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以事业编制身份派遣至企业工作而制订。一方面,拓宽政府服务企业的渠道,为企业解决了人才匮乏的问题;另一方面,政府出力出编揽才,提供贴心周到服务,解除了人才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安心留在漯河发展。
为便于规范操作,市委编办专门印发了《漯河市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实行“政录企用”模式实施细则》,经认定的ABCDE类人才、F类博士和正高级职称人才、国家级省级技能人才、本硕“双一流”高校以及纳入“百优计划”的优秀人才均可适用“政录企用”模式。人才在企业服务期间,个人职称评聘、档案工资、年度考核等按照事业单位标准执行,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工作经费等按照服务企业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漯河的人才政策让我受益颇多。”李淼说,“前段时间,我得了突发性耳聋,按照‘六可选’政策,享受到了绿色通道服务,经过治疗现已痊愈。”
“政录企用”引才模式备受广大优秀青年学子青睐。2023年4月,北京大学工程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谢雷杰作为“清北学子漯河行”活动中的一员来到漯河,被漯河优美的自然环境、厚重的人文历史和良好的人才生态打动,产生了到漯河工作的想法,当即报名“百优计划”。今年7月,谢雷杰一毕业便通过“政录企用”方式,进入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下属的市城投建工有限公司工作,试用期内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企业管理部,负责制度建立、内部管理等工作,编制纳入市城管局下属事业单位——市政建设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管理。
“政府和企业双向保障,既提供工作机会,又给予成长空间。这是我心中的理想工作模式。”谢雷杰表示,由于专业对口,自己得以迅速熟悉企业运营管理机制,能更好地在岗位上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