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共利益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拟收回人民路以南、五一路以西、向阳巷以北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共计8556.43平方米,具体详见附图。我区人民政府已对上述区域进行征收补偿完毕,并安置到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如有异议可向我区人民政府反映,公告结束无异议,我区人民政府将依法申请办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宜。
联系人:张昆 电话:15839556111
特此公告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