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是河南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细化举措,旨在通过明确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控、完善应急机制,推动企业实现“安全与发展并重”。其出台标志着河南安全生产管理进入制度化、标准化、动态化新阶段,尤其针对新兴行业(平台经济、高风险旅游项目等)提出了适应性的管理要求。为加大对《规定》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安全生产意识,即日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在本报开设《学规定 增意识 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专栏,敬请关注。
近日,《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正式发布,明确全省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承担的主体责任包括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责任,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投入保障责任,安全生产科技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责任,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责任以及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覆盖本单位所有层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都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逐级落实和考核。
《规定》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技术负责人拥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对安全生产技术方案承担管理责任;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单位负责人应当在1小时内如实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并接受事故应急救援机构的统一。
市应急管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