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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8日 星期

拒不履行法律义务 男子被列失信名单


本报讯(记者 于文博)3月17日,记者从临颍县人民法院获悉,祁某某因侵权责任纠纷被诉至法院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法院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3年,因为侵权责任纠纷,王某将祁某某诉至临颍县人民法院。法院经过审判,依法判决祁某某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赔偿王某7000余元。因祁某某未按上述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临颍县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

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发现祁某某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临颍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将祁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对祁某某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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