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第一次在我们村举行公开听证会,真正实现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4月3日,临颍县一名村干部在参加完检察机关组织的特殊听证会后说。
据了解,临颍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公开+上门听证”的方式,下沉检察职权,把听证会开到矛盾纠纷发生地的村委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会。驻村干部、村干部列席。
2024年6月,申请人范甲以范乙盗窃其树木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现有的证据不能证实范乙构成盗窃罪,作出不立案决定。
2025年2月,经过公安机关复议和复核后,范甲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
临颍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后,明确由包案领导办理。检察机关通过调取卷宗、实地走访、审查申请人的来访材料等方式全面审查,查明范甲、范乙二人存在经济纠纷,范乙并无非法占有目的,且已将卖树款交由村委会保管,认定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并无不当。
为从根源上化解邻里纠纷、解开申请人的心结,临颍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该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把听证会开到矛盾纠纷发生地的村委会,既有利于实现案件的实质性化解,又取得了法治宣传进乡村的良好效果。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出示了相关证据,申请人范甲的律师充分阐明了控告理由。
承办检察官对本案的争议焦点进行重点阐述,围绕争议的焦点进行释法说理、答疑解惑。
听证员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发表了评议意见,一致认为公安机关作出不立案决定适当。
检察官从法、理、情的角度,积极与当事人范甲及其律师沟通,消除了其心中的疑虑和担忧。王瑞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