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范子恒)近年来,临颍县司法局瓦店司法所创新工作方式,推动基层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成为全省首批“枫桥式司法所”。
瓦店司法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听、问、评、定”四步调解法,近3年化解纠纷535件,成功率达98%。在处理一起涉及三户村民的宅基地纠纷中,调解员依据老地契反复调解11次,最终促成和解,避免矛盾升级。
此外,瓦店司法所联合法庭、派出所建立“两所一庭”机制,2024年以来合力化解易引发信访的纠纷11件,实现“零民转刑”。
瓦店司法所所长李家广在处理集体土地超期租赁事件中,提出专业法律意见避免政府被动应诉,最终妥善化解纠纷。2023年以来,瓦店司法所围绕瓦店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征地拆迁等工作提出100条法律意见,均被采纳。
瓦店司法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在涉企综合行政执法方面严把法治监督关,扎实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坚决杜绝“以罚代管”“以罚了事”,为企业营造有利发展的法治环境。
聚焦法治乡村建设,瓦店司法所高度重视“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培育工作,发挥村一级组织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探索“简单法律问题村一级处理、一般法律问题镇一级处理、特别专业化法律问题法律顾问处理”的基层治理模式,引导辖区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解决纠纷、依法维护权益。同时,积极将法治和德治理念融入村规民约,助力文明乡风建设。
法治宣传中,瓦店司法所聚焦青少年群体,通过“司法所开放日”“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引导学生养成“遇事找法”习惯;参与“颍之有理”宣讲,以电信诈骗、非法种植罂粟等案例释法,让群众感知“法治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