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漯河市主城区道路通行秩序,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移动违法停车抓拍设备设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抓拍设备:豫LD27757、豫LD20115、豫LD29095、豫LD20101。
二、抓拍地点:漯河市主城区范围内城市道路。
三、抓拍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员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驶离和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
四、公示时间: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公示完成后将于2025年7月1日正式启用车载移动违法停车抓拍设备,敬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漯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