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不起诉人王某某专程到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将一面印有“明察秋毫辨是非 秉公执法守正义”的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感谢检察机关通过人性化办案促成他与被害人达成和解。
王某某与被害人张某某同为源汇区某农贸市场商户。2024年11月的一天,二人因日常琐事发生激烈争执,情绪失控的王某某殴打了张某某,致使张某某轻伤。
案件移送至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深入调查发现,双方此前并无积怨,若简单提起公诉,不仅难以彻底化解纠纷,还可能加深双方矛盾,影响双方后续经营与生活。检察官多次调解,耐心倾听诉求、释法说理。在检察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鉴于王某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季闻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