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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8日 星期

债权转让通知


漯河市鑫博置业有限公司:

贵公司与我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2024)豫1103民初7376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现我公司将判决书中确定的部分债权即工程款 63万元、利息及律师费17527元和诉讼费3190元依法转让给李树奇(身份证号:411102******3519)。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请贵公司向受让方履行上述债务。

漯河飞驰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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