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文件批复(漯政土〔2025〕43号),市政府依法收回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该范围内土地登记,废止土地使用证书。
序号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使用权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面积 收回面积
类型 (m"2) (m"2)
1 漯河市市政 漯河市源汇区 批发零售 划拨 豫(2024)漯河 52238.93 52238.93
建设集团 白云山路与樟 用地 市不动产权
有限公司 江路交叉口 第0012697号
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