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丽娟 通讯员 黄帅兵 赵 静)11月2日中午,记者走进召陵区天桥街街道天桥幸福食堂漓江路社区店时,一份份热气腾腾、香味四溢的饭菜已经备好,老人们陆续走进食堂享用午餐。“子女不在身边,我们老两口年纪大了,做饭不方便。现在,在家门口就能吃上可口的热乎饭,好得很。”前来就餐的85岁老人戴大爷高兴地说。
针对老年群体就餐难问题,今年8月,天桥幸福食堂漓江路社区店建成并试运营,向60岁以上老人、网格员、志愿者等群体推出多项优惠政策。该食堂采取“街社共建+自主运营”模式,提供一日三餐,30余种菜品能够满足居民多个时段多种口味的用餐需求,日均接待老人150人次,获得辖区老年居民好评。目前,该街道正在积极谋划新建2个至3个社区幸福食堂。
近年来,召陵区从养老助餐服务这件“关键小事”入手,不断扩大助餐服务覆盖面,持续提升助餐服务水平,让更多老年人在家门口享受到了便捷就餐服务。
强化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多次召开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全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方案,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以村(社区)为单位,排查散居特困老人、低保老人、重残老人、独居老人、孤寡老人、9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80周岁至89周岁老人、60周岁至79周岁老人人数及有就餐意向人数。
创新思路,构建助餐网络。按照“一年作示范、三年见成效、五年全覆盖”的目标,试点先行、示范引路、抓点带面的工作思路,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分步推进,持续完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就餐服务需求,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助餐服务模式,为全面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打好基础。在城区,充分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和闲置房产,打造多个老年食堂、老年餐桌;在农村,依托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幸福院,整合辖区现有资源,统筹做好农村老年助餐服务设点工作,选择留守老年人多、居住较为集中且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村建设老年助餐点,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试点先行,逐步扩面提质。以区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召陵镇共享食堂和召陵镇大徐村老年助餐点为试点,辐射带动全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逐步在全区推广,满足全区老年人多元化养老需求,真正实现家门口幸福养老目标。同时,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扩大助餐范围,综合考虑辖区老人助餐需求、人口规模等情况,坚持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和适度改造提升相结合,优化功能布局,选择条件成熟的点位挂牌,并与各助餐点结合出台优惠政策。
严格监管,促进规范运营。以老年人满意度等为评估指标,区民政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检查,定期对老年助餐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对存在安全隐患和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对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运营管理规定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坚决做到管理到位、整改到位、服务到位。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听取老年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2024年以来,召陵区已建成老年助餐点16个、老年食堂7个、老年餐桌5个。同时,不断完善机构助餐服务设施,为老年助餐点、老年食堂、老年餐桌配备了适老化餐桌、适老化餐椅、油烟净化一体机、双头灶、消毒柜及冰柜等,并对助餐服务机构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进行定期考评和不定期暗访,确保助餐点位正常运营,保障老年人正常用餐。
“我们将持续优化老年助餐服务布局,把老年助餐点纳入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提高服务的可及性。提倡多元老年助餐供给,通过政府补一点、企业让一点、慈善捐一点等渠道筹措补助资金。加强老年助餐安全监管,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召陵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二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