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漯政土〔2025〕47号),市政府依法收回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该范围内土地登记,废止土地使用证书。
序号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使用权类型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面积 收回面积
(m"2) (m"2)
1 漯河鑫祥置 干河陈乡 铁路 出让 豫(2025)漯河市不 20827.49 20827.49
业有限公司 闫庄村 用地 动产权第0023931号
合计 20827.49 20827.49
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