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范子恒)5月12日,在市区嵩山路与黄河路交叉口,民警对违规悬挂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车牌进行拆除,并对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的非机动驾驶人进行劝阻。
为规范市区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连日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持续整治电动二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此次行动重点整治驾驶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无牌无证、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以及驾驶电动二轮车、电动三轮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漯河交警优化勤务模式,实行“定点检查+流动巡逻”的管控方式,实现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全覆盖。交警部门在市区主干道规划了8条严管街:黄河路、嵩山路、交通路、人民路、淞江路、金山路、黄山路和海河路。市民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应走辅道,严禁占用主道通行。
符合国标电动车驾驶人应当到市车管所申领机动车号牌。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应持有D证,电动四轮车驾驶人应持有C2以上驾驶证。对于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电动车驾驶人,交警部门将扣留其车辆,依法处理。
整治中,交警部门坚持依法查处与柔性执法相结合,现场对违法电动车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法规宣传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