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漯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十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6月24日通过,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8月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8月13日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漯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十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详见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