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召陵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张耀轩带头深入辖区,开展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活动,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走进基层、走进群众。
宣传现场,该院行政庭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立法意义、核心制度,重点讲解大气污染防治、污水排放、固体废物处置、耕地保护、非法采伐等群众密切关注的法律条款。张耀轩结合生态环境典型案例,清晰阐释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需要承担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普及生态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等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导群众树立“生态有价、破坏有责”的法治观念。刘 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