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打击伪造优待证等违法行为的通知》。
通知指出,优待证是退役军人事务部依法制发的国家机关证件。对伪造、变造、买卖优待证的相关行为,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据刑法立案侦查。对使用伪造、变造的优待证骗取交通、文旅等优抚对象优待待遇的相关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处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的证件性质与优待证相同,均属于国家机关证件,相关部门也要对有关违法行为依法打击。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