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今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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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日 星期

漯河市委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五个巡察组于2016年2月29日起分别进驻临颍县、舞阳县、郾城区、源汇区、召陵区,开展为期50天的巡察工作。

巡察对象:各县区党委和人大、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法院、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延伸巡察至县区委各部委、县区直局(委、办)、人民团体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

巡察内容: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不愿担当、效能低下、影响发展的问题;

(六)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巡察组将通过受理信访、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共漯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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