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我市发生了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肇事者尹某某逃逸,逃亡七年间,尹某某天天思家想亲人,夜夜心惊汗湿被褥。七年后,当他被民警带回漯河时,长舒一口气:“这块心病终于没有了……”
“事情还要从七年前说起,2009年6月7日15时许,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在107国道豫南建材批发市场西门口,一辆豫L牌号蓝色拉砖货车与一辆停靠在路边的农用四轮拖拉机发生交通事故。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后,事故现场一片凌乱,在四轮拖拉机上看车的陈某某被撞倒在地。”市交警支队民警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说,蓝色货车驾驶人尹某某在事故发生后没停车,而是驾车回到遂平老家后才到遂平县交警大队107执勤点报案,后被移交给我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
我市交警部门依据该事故相关事实认定驾驶人尹某某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在案件调查处理过程中,伤者陈某某在医院因治疗无效死亡,当时,驾驶人尹某某对死者陈某某赔偿了约25万元。当交警部门按照交通肇事罪要对尹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时,尹某某却突然消失了,虽然办案民警多次到尹某某家中找人,但始终没有他的消息。按照程序规定,交警部门将尹某某通缉上网。
多年来,办案民警对该案一直持续侦办,事故发生7年后的2016年3月,经过办案民警的细致摸排,获悉嫌疑人尹某某藏匿于陕西省西安,办案民警立即把这一案情向上汇报,得到批示后,负责该案的顺河交管巡防大队立即派出民警前往西安进行抓捕。3月11日,交通肇事逃逸责任人尹某某被捕到案。
当办案民警出现在尹某某面前时,他说:“我知道早晚都有这一天,这么多年来,我在外面常常是寝食难安,每当看到警车、警察,听到警报声就吓得心惊胆战,你们来了,我的心病也消除了!”
经查,嫌疑人尹某某,男,汉族,河南省遂平县常庄乡人。2009年6月7日15时许,尹某某驾驶豫L牌号普通低速货车沿107国道行驶至我市南环路建材市场门口时,与因发生故障停放在道路上的无号牌四轮拖拉机发生碰撞,造成在四轮拖拉机上看车的陈某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张鸿雁 赵焕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