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16年5月5日 星期

公 告


根据申请人冯丰的申请,下列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现声明挂失。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处,逾期我处将根据申请人申请,原证作废,补发新证。

漯房产档公(2016第122号)

权利人 房屋坐落 证号 图幅号

冯 丰 黄山路公安局蓝天小区2号楼 20070012327 188-501-III.2.2.9

漯河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2016年5月5日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1984-2006 China water transport. All Rights Reserved.
漯河日报社 版权所有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