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刘怀宾于1996年购买郾城县轻工业局物资供应站住房一套,位于源汇区五一路与建设路西北角交叉处,总层6层,所在层4层,面积95.29平方米(图幅号:148-501-II-II、丘号:1-32、幢号:1、房号:11),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达我处遗留问题办公室,逾期我处将批准登记。
漯河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