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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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日 星期

突出主业主责 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上接1版)

围绕重信重访整治办案件,提高突破能力。4月份,该区按市纪委转发《省纪检重复举报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精神,围绕重信重访问题线索进行深入排查,筛选出影响较大的重信重访问题线索,集中优势兵力,借助省、市集中治理活动,组织专人限期办理,重点突破一些久办不结、案结事不了的疑难案件。目前,对乱作为、欺压群众,造成群众重信重访的万金镇栗门张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某案件已查结,给予张某某开除党籍处分;对青年镇砖桥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李某某等3名村干部立案调查。查实近年来李某某等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好处费”,坐收坐支,运用冒名等手段侵吞国家扶贫资金等违纪事实后,给予李某某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并停止其村主任职务,同时,涉案的李某振、李某也受到相应处分。两案件及时从重从快办理,震慑了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树立了党纪国法的权威,净化了农村发展环境,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

围绕执纪“四种形态”办案件,提高约束力。今年以来,该区探索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在实际工作中,探索出“提醒约谈+纪律轻处分+组织处理”的监督执纪问责新模式,力争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区各单位函询、约谈提醒79人次,党(政)纪轻处分30人,重处分11人,作出组织处理37人。其中,4月初对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个人重大事项不如实报告的区纪委派驻工信局纪检组长柴某某进行组织处理,建议区委免去其纪检组长职务;对有较重违纪行为的区环保站原站长宋某某和原副站长李某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职务。在纪律审查工作中,体现“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要求,综合运用函询约谈、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监督和纪律审查。对初核了结件不是了结了事,而是分级别进行约谈。在约谈提醒时不是一谈了事,要求被约谈人向组织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郑重承诺,签字背书,建立廉政档案,备用备查。这样既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又给纪律处分,还给出路,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以此提高纪律的普遍约束力。

王二辉 胡贺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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