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制时空
本版新闻列表
 
下一篇
2016年6月2日 星期
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环境审判新闻发布会
鼓励环境公益诉讼


本报讯(见习记者 薛宏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一旦出现蓝天白云的好天气,朋友圈就炸开了锅,大家会通过各种晒图,把好天气留在照片里。而在“80后”记者的记忆里,小时候的碧水蓝天是司空见惯了的。很多人在晒好天气时,都忍不住问,蓝天白云哪儿去了?大家的最终答案几乎都是环境污染。

那么如何改变?当遇到环境问题又该如何维权?5月31日上午,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审判新闻发布会找到了答案。

发布会上,乍一看发布会公布的材料,记者满脑子疑问,材料里既没有我市两级法院的具体做法,也没有公布任何数据。在听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国云的介绍后,记者才恍然大悟。原来,环境公益诉讼属于新类型案件,目前我市还没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召开发布会的在全省也是首例。

“近年来,人民群众的环境资源意识正在逐步增强,对于洁净的水源、清新的空气、安全的食品等良好生态环境和优质生态产品的需求越来越迫切,要求参与环境资源保护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人民法院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要通过依法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公众环境资源权益,为子孙后代永享优美宜居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任国云介绍说,倡议大家一起行动,携手为推进生态问民,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魅力漯河做贡献。

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张献国在发布会上表示,希望通过媒体记者的报道,发动社会各界通过环境公益诉讼来保护环境,让城市更美丽。

发布会还发布了环境民事诉讼中社会组织的含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解决公益诉讼鉴定难鉴定贵问题、协调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做了介绍,并就我市两级法院审理的两起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作了深度解读。


下一篇
Copyright@1984-2006 China water transport. All Rights Reserved.
漯河日报社 版权所有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