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6-108号
根据工作需要,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托,对漯河市公安局“一村一警”综合治安联动平台和电子证据管理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供货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漯河市公安局“一村一警”综合治安联动平台和电子证据管理平台项目。
二、招标货物:A包:漯河市公安局“一村一警”综合治安联动平台(设备及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B包:漯河市公安局电子证据管理平台(设备及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且是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开标时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3.如法人代表参加开标会,开标时请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开标时请提交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A包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服务器、前置机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原件和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和复印件(分公司或办事处授权无效)。5.A包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一村一警”信息系统和现有社区警务系统业务对接、数据共享的承诺函原件。6.B包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存储磁盘阵列、电子证据管理平台系统软件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原件和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和复印件(分公司或办事处授权无效)。7.B包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省公安厅批复的警用装备销售证明原件和复印件。8.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
四、报名及标书领取时间:2016年6月15日至6月21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领取地址: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05室。领取方式:现场报名免费领取招标资料。领取标书时须携带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五、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室。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5日(星期二)上午9:00,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开标时间:2016年7月5日(星期二)上午9:00。开标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室。
七、联系人:胡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86516
八、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监督电话:漯河市财政局0395-3150223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