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人漯河市金属材料总公司的申请,下列房屋产权属证书遗失,现声明挂失。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处,逾期我处将根据申请人申请,原证作废,补发新证。
权利人 房屋坐落 证号 图幅号
漯河市金属 交通路122号 漯字第00522号 II-14-8-2,11,12,15,18
材料公司
漯河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