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人陈红琴、荣玉清的申请,下列房屋他项权证书遗失,现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处产籍科。
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证号
荣玉清 陈红琴 2014010023
漯河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