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舞阳县人民法院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妇女联合会评为“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这是我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
近年来,舞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打击”与“保护”相结合,给予受害者最大程度的保护,使伤害降到最低。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注重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妇联、学校及基层组织的联系,积极尝试构建社会化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新机制,确保维权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思路、有措施、出实效。为保护家暴受害妇女的权益,2015年10月该院率先下达了全市首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为牢筑妇女儿童维权屏障,该院体现司法关怀,加大妇女儿童司法救助。针对下岗失业妇女、农村妇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诉讼案件,为她们减缓免诉讼费。三年来,共依法为经济困难的弱势妇女儿童减、免、缓交诉讼费13.7万元,拨付专项司法救助资金6万元。
在此基础上,该院延伸法律服务,增强妇女儿童维权意识。通过开展“开学第一堂法律课”、“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反家暴法讲座”、“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等活动,为当地的妇女儿童、农村群众送去法律粮食。
蔡 强 康绿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