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版)同时大量购置清扫车、洒水车辆,加大道路的清扫力度,对市区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整治。防治机动车污染。稳步推进全市3702辆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的淘汰工作;从7月6日起,在市区和两个县城实行黄标车、无标车、冒黑烟车、未检车、报废车等高污染排放机动车禁行。今年以来,全市已对63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处罚决定书30份,关闭取缔违法企业6家。
水污染防治。今年5月,市政府出台《2016年度漯河市碧水工程实施方案》,以重点流域、重点河流、重点断面为重点,以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为抓手,精准化指导,精细化管理,过程化调控,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各项工作。6月,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出台《漯河市河流水质达标专项工作方案》,确保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澧河取水水质100%达标;另一方面,根据七条省控目标河流污染程度、地理位置等不同因素,制订了详细的治理方案,分别明确了责任单位、目标要求和不尽相同的治理措施,确保尽快实现省控河流断面水质改善目标。对于黑河,抢修改造“引沙入黑”工程一级泵站,确保每天8万吨沙河水入黑河。将直排污水向“吃不饱”的污水处理厂分流,共分流污水总量2.7万吨,占直排污水总量的33.75%,为河流水质明显改善做出了积极贡献。加紧对黑臭河段进行集中清淤疏浚和垃圾清理,努力提高河流的自净能力。
夯实责任,严格监管。我市出台《漯河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暂行办法》,首次将地方党委领导成员尤其是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为追责对象;对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退休,都要严格追责;双重追责,既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人的责任,又强化监管者、追责者的责任。出台《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对重点排污企业,要求其严格执行相应河流水质考核标准,并全天候进行监测、监控,对超标准的实施限期治理。采取按日计罚、停产整治、关闭取缔、移交司法、列入环保“黑名单”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坚决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发趋势。
4月份以来,市委书记马正跃、市长曹存正先后多次专题调研重点排污企业、河流断面,督导环保工作;市委副书记蒿慧杰先后10多次深入工地、道路、企业现场督导检查污染防治工作,主持参加各类污染防治工作会议20余次;分包县区环保工作的各位市委常委均多次赴县区督导检查;副市长周新鹤每周听取市委、市政府8个环保综合督查组汇报,主持参加环保工作会、督导汇报会30多次。
截至目前,我市环保攻坚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大气主要污染物浓度不降反升势头得到根本遏制,省控7条河流出境断面水质,有6条实现稳定达标,1条明显改善。今年1月1日至8月8日,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13天,全省排第10名。这是自2013年国家实施新的空气质量标准以来,我市取得的最好名次。同时,上半年漯河市GDP增速位居全省第一。
既要金山银山更要青山绿水——通过一系列环保攻坚举措的实施,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坚定了这一发展理念。既要立足当前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歼灭战,又要着眼长远全面打好环境保护持久战,以最严密制度、最严厉执法、最严格问责,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持续增加、大气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出境河流断面水质实现达标,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