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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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10日 星期

公 告


2016年8月6日16时,根据举报线索,我局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在舞阳县章化乡裴庄村后河堤查获牌号为豫D2Q817的五菱之光面包车一辆,车内装有半成品利群烟支4.8万支。查处时,当事人跳车逃逸,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查获的物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请以上案件当事人(货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舞阳县烟草专卖局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对涉案烟草专卖品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舞阳县烟草专卖局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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