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5日,漯河市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办清单》(第1批)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即转交有关县区和部门调查处理。现将第1批共1件督办清单调查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督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办清单
(第1批)
二、调查处理情况
1.经调查,第3号督办中群众反映的第1个问题部分属实。
据召陵区邓襄镇韩店村委会统计,漯河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自试生产以来,因气体泄漏损害庄稼目前已全部赔偿到农户。
2.经调查,第3号督办中群众反映的第2个问题部分属实。
漯河兴茂钛业有限公司建设有日处理污水300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放。
漯河兴茂钛业有限公司停产以来,召陵区环保执法人员每天都入企检查并有现场检查记录,没有发现该厂抽取地下水注入他们排放的污水管道内,用于稀释他们排放不达标的污水。
8月6日,环保执法人员入企调查,就该厂抽取地下水一事对环保主管赵海鹏进行了调查询问。钛白粉厂停止生产后,厂内仍存有后续的生产废水。污水处理站需要处理这些废水,又运行了一天半时间。污水处理站于20日中午停止运转,不再向污水管道里排放。公司直到现在还在抽取地下水是为了检修、生活、绿化、打扫卫生等用水。
3.经调查,第3号督办中群众反映的第3个问题不属实。
召陵区环保局于7月15日向漯河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责令漯河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停产整治的决定》(召环字〔2016〕38号)。该厂于7月16日开始停机,至7月18日完全停产。
漯河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停产以来,召陵区环保执法人员每日入企检查,7月18日以后均未发现该厂有仍在生产的现象。
8月6日,环保执法人员对该厂环保主管赵海鹏进行了调查询问。因为化工企业不能突然停车,只能按照程序、步骤安全停车。漯河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于7月16日原料工序停止上料;7月17日,氯化、氧化工序停止生产,开始降温;7月18日晚上,后处理工序停止生产,同时锅炉停止供气。
同日,环保执法人员依法调阅该厂的生产调度日志,该厂7月18日的生产调度日志详细记载了停机的过程。7月18日白班接班时记载:停车中,氧化炉、氯化炉停车降温中;9点30分砂磨机无料停机;13:50分氧化降温结束,通知空分车间停氯化机和氧化机。7月18日夜班接班时记载:氧化炉、氯化炉停车结束,后处理生产。19:38氧化炉、氯化炉降温排渣;19:56停闪干机。
从召陵区环保执法人员入企检查拍摄的照片也可以证明:2016年7月17日11点41分漯河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供料设施没有运行,可以说明该厂已停止供料;2016年7月18日16点33分该厂的氧化炉已经拆开,可以说明该厂已停止生产。
漯河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9日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责任单位
备注
57人联名反对“漯河兴茂钛业的处理结果公示”,
1.2014~2016年共4熏死农作物4000多亩,每年两季,三年六季的 农作物没有收成,这叫“安全事故”吗 ?2.7月21日停产后,直到现在企业还在抽取地下水注入他们排放的污水管道内,用于稀释他们排放不达标的污水,用意何在?3.公示显示企业停产日期是7月18日,实际停产日期是7月21日,反映了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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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陵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