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有效打击涉嫌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激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森林公安机关提供和举报破案线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提供和举报破案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在漯河市境内发生的以下违法犯罪行为,(一)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行为;(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携带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三)未经批准,饭店、餐馆非法经营、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四)未经批准,非法驯养繁殖野生动物行为。
二、奖励标准:提供和举报破案线索,森林公安机关成功查处林业行政案件的奖励500元/条;破获一般刑事案件的奖励1000元/条;破获重大刑事案件的奖励2000元/条;破获特别重大刑事案件的奖励5000元/条。
三、举报方式:(一)电话举报。举报人可拨打0395-3167110(漯河市森林公安局)、0395-7136110(舞阳县森林公安局)、0395-8888110(临颍县森林公安局)报警电话举报。(二)来信举报。举报人可来信到市森林公安局举报。联系电话0395-3167110,联系人:苏警官。(三)举报人直接到市森林公安局、舞阳县森林公安局、临颍县森林公安局举报。
森林公安机关对线索提供者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16年12月31日止。
漯河市森林公安局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