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人宛建功的申请,下列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现声明挂失。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处,逾期我处将根据申请人申请,原证作废,补发新证。
权利人 房屋坐落 证号 图幅号
宛建功 五一路 20070015155 164-502-III-IV.3-1.2.22
漯河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