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两城同创”办,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两城同创”办,建成区各乡(镇、街道):
目前,正值秋收季节,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巩固市容环境整治成果,现将规范秋季打场晒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在重点道路上打场晒粮的范围:市区段国道、省道,建成区范围内所有通行道路。严禁在上述道路上打场晒粮,严禁在上述道路两侧边沟堆放秸秆杂草及各类垃圾,以确保道路畅通、整洁、卫生。
二、为抢收粮食,保障农民利益,允许占用不具备交通通行功能的道路、废弃场院和其他空置地方。各区要抓紧时间找到集中打场晒粮场地,报市“两城同创”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在临时打场晒粮场所立简易提示牌,明确集中打场晒粮地点、时间、管理人员、环卫人员,及时清理垃圾、杂物,进行规范管理。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通行的情况下在“城中村”内打场晒粮,但禁止在路面摆放石头、树枝、酒瓶等易发生危险的物品,注意安全。
三、对打场晒粮的农户,各乡(镇、街道)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农户按规定进行。对未按规定要求打场晒粮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当事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市、区城管队员,加强巡逻管控,积极配合好乡(镇、街道)的工作。对占用重点道路打场晒粮经劝阻仍拒不改正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作出相应处罚,并清除干净,确保道路畅通;对拒不服从管理、妨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四、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的危害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规定。
漯河市“两城同创”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