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制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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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8日 星期
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三项重点工作
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本报讯(记者 王艳东)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发挥政法部门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国有企业改革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切实发挥好人民法院的服务保障职能,全力服务三项重点工作,9月5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侯保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桂梅一行先后来到双汇集团,河南三剑客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企业送去了精准的“法律大餐”。

“现在市场上有名为‘双江’、‘双红’等产品假冒、仿冒双汇火腿肠,口感极差,其包装、礼品箱包装等与双汇火腿肠极其相似,鱼目混珠,消费者很难辨认,影响我们的品牌形象和企业声誉。每年中秋节、春节等节假日来临前后,我们都要出动大量人力财力去‘打假’。还有人专门以诋毁双汇产品品牌形象为职业,恶意制造假象欺骗消费者,给我们的市场声誉、企业品牌形象等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碰到这些情况,真让人头疼……”9月5日,在双汇集团15楼,双汇集团相关负责人游牧一连串提出了几个法律问题。

“双汇是中国驰名商标,市场上仿冒、假冒双汇产品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所以建议找足证据,拿起法律武器,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我们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品牌形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侯保宗当即回答道。

“咱中院的法官定期给企业普及法律知识让我们深受感动,期望以后多进行些类似的活动,让我们多些机会学习下与企业有关的法律知识。”双汇集团相关负责人游牧和双汇集团法律部副主任王红义说。

在当天召开的座谈会现场,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和法官与双汇集团相关负责人就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展开了问答互动。

随后,在侯保宗的带领下,市中级人民法院四个民事审判庭的法官及执行局副局长、法官等一行,又来到河南三剑客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走进企业车间、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企业法律诉求,就困扰企业的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提出针对性建议,鼓励企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品牌形象和合法权益。

“今后一段时间内,我们将继续强化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意识,积极参与、依法帮助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律服务机制、维护企业治安秩序,同时开展法治宣传,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咱本地的企业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全面提升漯河企业的活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保障三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于凤鸣告诉记者。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侯保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桂梅,带领该院民事审判庭、执行庭法官走访河南三剑客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见习记者 薛宏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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