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原职工陈磊等27人无故旷工超过15天以上,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并报公司工会备案,对陈磊等27人自离职之日起给予除名并解除劳动关系。
陈 磊 王媛媛 赵 苗 陈向阳
王晓改 李军娜 袁庆奎 赵进刚
崔连红 闫乐乐 李彩鸽 于梦冬
鲁喜娇 关园园 王风华 陈冬梅
翟金英 杨艳玲 李忠亮 张淑云
温国祥 韩艳华 周瑞娟 武化宇
杨国力 吕翠霞 杨明亮
福润(漯河)纺织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