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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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日 星期

加强燃煤散烧管控 全面打赢环保攻坚二次战役
——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办公室主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张俊峰答记者问

燃煤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我市环保攻坚“二次战役”的重点和关键。10月30日,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办公室主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俊峰就百姓关心的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开展燃煤散烧管控工作?

答: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把它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强力推进。尤其是4月份以来,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了以治理扬尘为主的环保攻坚“一次战役”,制订了“1+9+12”环保攻坚突破制度体系,即1个实施意见、9个专项方案、12项制度。其中治理燃煤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是9个专项方案之一。省委、省政府对燃煤管控工作高度重视,10月11日以来,省委、省政府和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先后召开4次会议,开展了2次督查。市委、市政府对此也高度重视,市政府先后召开常务会、部门协调会、座谈会和全市动员大会等进行研究部署。代市长蒿慧杰、副市长刘国勤先后作出重要批示指示。10月29日,副市长刘国勤参加了全市燃煤散烧管控行动第一阶段督查,并就下一阶段工作作出指示,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做好燃煤管控工作、打赢环保攻坚“二次战役”的信心和决心。

问:我市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的治理范围有哪些?

答:重点管控5个领域:城市家用散煤,即城市建成区居民采暖、炊事用煤;机关企(事)业单位炊事散煤,即全市机关和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的食堂用煤;食品餐饮及加工行业使用散煤,即饭店、小吃店、小加工点等经营用煤;农村生活散煤,即农村地区居民采暖、炊事用煤;农业生产散煤,即农村地区农作物大棚及养殖用煤。

问:燃煤散烧管控的主要任务是什么?时间怎么安排?

答:主要有四大任务:一是全面摸清散煤销售、使用基本情况。这项工作10月11日开始,10月31日前完成。重点是全面摸排散煤销售网点、详细调查居民散煤使用情况、全面摸排食品餐饮和加工行业用煤情况、依法依规下达关闭取缔通知书四项工作。二是依法取缔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拆除违法违规燃煤设施。这项工作11月1日开始,11月15日前完成。重点是取缔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拆除违法违规燃煤设施、取缔劣质散煤销售点三项任务。三是加快推进“煤改气”、“煤改电”。这项工作11月1日开始,要求2016年底前完成。重点是大力实施“煤改气”工程、“煤改电”工程两项工作。四是推进洁净型煤替代工作。这项工作11月1日开始,2017年10月底前完成。重点是实施“清洁煤”工程。

问:当前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答: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当前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摸底排查。10月31日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开展散煤销售点拉网式排查,彻底查清全市散煤销售点的分布情况,列出详细清单,建立台账,分门别类甄别有无营业执照、有无环保手续、是否在建成区或禁燃区等;对居民散煤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掌握辖区内散煤使用的居民户数、使用量、采暖炉具情况,并登记造册;对食品加工行业用煤情况进行摸排,彻底查清燃煤散烧设施的分布及使用情况,签订承诺书,建立台账;对无照、无手续散煤销售点和燃煤散烧单位下达关闭取缔通知书,责令业主限期自行拆除设施、清理场地、处置库存散煤。二是全面取缔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11月13日前,各级政府组织工商、公安、环保、质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采取停水断电、强制拆除设备、清理现场物料等措施,全面取缔无营业执照、位于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经销劣质散煤四类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和燃煤散烧单位,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存在的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做到场光地净、恢复原貌。三是加强燃煤质量把控。严格落实《河南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禁止购销和使用灰分高于32%、硫分高于1%的劣质散煤。7月份以来,工商部门已对全市所有散煤经销点进行了抽检,实现散煤质量抽检全覆盖。对抽检中发现违法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散煤的市场主体,该处罚的处罚,该取缔的取缔,该列入“黑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全市散煤经营者、使用单位、居民(农户)要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认真履行对广大居民负责、对环境负责的社会责任。广大人民群众应积极参与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及时举报违法散煤经销点和违法经营行为,认真监督地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工作,大力支持“电代煤”、“气代煤”和洁净型煤替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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