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产经新闻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16年11月24日 星期

民用洁净型煤 生产管理有标准可依


日前,笔者从市质监局了解到,由省质监局制订的《民用洁净型煤》(DB/T 1326-2016)地方标准于本月18日正式发布实施,为我市治理散煤污染和推广民用洁净型煤工作提供了基础性标准。

民用洁净型煤是指经加工并可添加固硫剂等辅料制成具有一定尺寸和强度,使用过程中产生烟尘、硫氧化物等较少的民用煤制品。该标准对燃煤的全硫、挥发分等易形成大气污染的指标提出硬性规定,要求全硫≤0.48%、挥发分≤10%。该标准填补了全省该领域地方标准的空白,为污染型、粗放型散煤加工生产划定了“红线”,给相关部门的质量检测和质量执法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依据,对我市的散煤污染治理工作将产生积极的作用。孙海强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1984-2006 China water transport. All Rights Reserved.
漯河日报社 版权所有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