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法制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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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2日 星期

公告 漯不动产登公(2017)第13期


汪小飞于2008年2月15日购买漯河市华祥房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柳江路住宅楼住房一套,至今未办房产证,现本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我中心将根据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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