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何国奉,原权利人:张敏,房产证号:漯房权证郾城区字第20120004880号、漯房权证郾城区字第20120004881号,土地证号:漯国用(2006)第000578号,房产证已进行转移登记,土地证未进行转移登记,现权利人申请土地转移登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我中心将依据申请人申请进行转移登记。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