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文件(漯政土[2017]30号),市政府依法收回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其土地登记,废止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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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
序号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使用权类型 不动产权证书号 登记面积(㎡) 收回面积(㎡)
5011.9 5011.9
工业
用地
漯河市源汇区顺河街办事处寨内村民委员会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路西113号
豫(2017)漯河市不动产权第0000808号
合计
5011.9
漯河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