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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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3日 星期

公告 漯不动产登公(2017)第115期


现将下列土地使用权转移情况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审查手续。

转让人 受让人 土地坐落 土地用途 面积(平方米)

漯河金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赵同良 嵩山路金普花园内 住宅 156.7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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