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我市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的全面深化之年,也是终期空气质量考核之年、水污染防治攻坚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推动环境保护攻坚突破深入开展,加强生态宜居名城建设,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环保、重视环保、参与环保、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漯河市环境保护局与漯河日报社联合开展“我与环保”主题征文和环保摄影大赛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我与环保” 二、征文活动要求 1.征文内容:以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绿色低碳生产生活、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攻坚突破、对我市环境保护的美好愿望和意见建议等为基本内容,讲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记录本单位或本人参与环保攻坚的经历感受,描写在环保建设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感人至深有教育意义的环保故事、环保人物;反映环保攻坚进程中单位、社区及周边环境发生的新变化;反思单位、自己及家人存在的不环保行为和做法;根据市委组织部[2016]59号文要求,继续开展“我为环保攻坚献良策”活动,为我市环保工作积极建言献策,集思广益推动攻坚任务落实。其中建言献策方面的优秀文章统一报送市委组织部参与二次评奖。 征文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立意新颖、观点鲜明、文字流畅、思想深刻,具有先进的主旋律激励精神。征文体裁不限,题目自拟,字数800~1500字为宜,献言献策类字数可适当减少。 2.征文时间:自征文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 3.参赛方式:本次征文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校大中小学生、环境保护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单位及个人均可参加。 征文不接受纸质稿件,参赛作品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投稿邮箱:lhbgjb@163.com,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我与环保”征文字样。 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采用四号宋体字,WORD文档编辑,并在稿件落款处注明作者姓名、单位或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已获得同类比赛奖项的作品不得参赛,严禁抄袭、剽窃、造假等行为。所有参赛作品如涉及他人名誉权或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0395—2160090 0395—2969269 4.征文刊登与评选:根据收到作品情况,选取部分优秀作品在《漯河日报》环保攻坚专栏适时刊登。征文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征文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和获奖名单在《漯河日报》公布。 三、摄影大赛活动要求 1.作品内容:作品拍摄地点限漯河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拍摄时间须是2016年3月以来的新创作作品。作品内容取自以下范围:(1)记录我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城市景观,蓝天碧水的秀美城市风貌,展现我市秀丽新颜。(2)记录我市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反映我市污染防治成果及强化环境执法、环境治理,保障群众环境安全等主题。(3)反映我市环境优美乡镇、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题。(4)展现我市市民自觉参与环境建设,共建宜居城市的行动和精神风貌。 2. 参赛要求:(1)参赛作品可单幅或组照(组照不超过6幅作品),照片电子文件应为JPEG格式,边长不少于3500像素,精度300DPI,文件不低于4MB,作品需保留EXIF信息,便于组委会查看。(2)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当调整)。(3)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也不退稿。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获奖作品用于公益性宣传,不另付稿酬。(4)参赛者须对作品版权和真实性负责,已获得同类比赛奖项的作品不得参赛,严禁抄袭、剽窃、造假等行为。所有参赛图片如涉及他人肖像权、名誉权或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行承担。 3.投稿方式:大赛采取数码文件投稿(也可刻成光盘寄递),每幅作品必须注明作品标题、拍摄地点、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必要时可附上简要文字说明(150字之内),投稿截止时间:2017年5月10日。 投稿专用邮箱lhrbwxd@126.com;光盘邮寄地址:漯河市淞江新区新闻大厦911室。 4.评奖办法:由主办单位聘请我市著名摄影家及市环保方面专家共同组成大赛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进公平、公正评选。评选结果和获奖作品于2017年6月初公布。 四、奖项设置 本次“我与环保”主题征文和环保摄影大赛评奖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分别颁奖。两个奖项设置各为: 一等奖3名,奖励2000元奖金(或奖品)和证书; 二等奖6名,奖励1000元奖金(或奖品)和证书; 三等奖10名,奖励800元奖金(或奖品)和证书; 优秀奖若干名,奖励200元奖金(或奖品)和证书。 漯河市环境保护局 漯河日报社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