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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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9日 星期

公 告漯不动产登公(2017)第125期


房屋所有权人:王全荣,证号:漯河市房权证源汇区字第0000050376号,坐落:文化路,用途:住宅,面积:47.38平方米,因房产证丢失,声明作废。王鹏(身份证:411102******0517)申请对该处房的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原权利人王全荣(身份证:411102******8051)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由王鹏继承。其妻子张琴于2005年去世。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上述不动产权利拟登记给王鹏,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

联系电话:0395-3101081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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