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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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9日 星期

不动产权继承 公告(2017)8号


罗留胜(身份证:411102******5613),申请对坐落于漯河市源汇区翟庄村香山路东的(漯房权证市字第0101028529号、漯国用[2004]字第10341号)一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原权利人翟玉珍(身份证:411102******3025)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由罗留胜继承。罗红霞(身份证:411102******3020)、罗洋洋(身份证:411102******0252),放弃上述不动产权继承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上述不动产权利拟登记给罗留胜,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联系电话:0395-3101081

特此公告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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