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制时空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17年4月27日 星期
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知识产权民事司法保护白皮书


本报讯(见习记者 薛宏冰)4月25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省、市媒体发布了2015、2016年度知识产权民事司法保护白皮书及该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五大典型案例,激发媒体和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关注,引导群众增强知识产权法制意识,护航“中国食品名城”经济社会发展。

2015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43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判决结案10件,调撤结案30件,裁定移送1件,近两年来没有被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案件。

“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设立了破产、涉外、知识产权合议庭,专门负责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用专业的人办理专业的案件,加大知识产权民事司法保护力度,努力为漯河市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民事司法保护环境。”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国云介绍说。

据了解,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该院还注意挖掘具有示范指导意义的精品案件。不仅如此,该院还加大对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力度,把宣传活动与“法院开放日”、走访企业活动相结合,利用传统媒体、网络、微信、微博、讲座等形式,以案说法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树立漯河法院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良好形象。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知识产权与广大创作者、生产者、经营者密不可分。一些生产经营者为了自身盈利有意无意地模仿、复制同行业知名商标,这种“搭便车”、“傍名牌”的行为不但不会培育、打造自主创新的商标品牌,反而会因为模仿、复制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而且值得注意的是,侵害知识产权的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只有一步之遥,比如商标侵权,只要达到一定销售额,就构成侵害商标权的犯罪行为。

“若创作者、生产者、经营者发现侵害知识产权行为,应及时依法处理。”该院民二庭庭长于凤鸣介绍说,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维权:一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二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侵权人给予民事赔偿。于凤鸣还提醒说,所有发现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人,都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知识产权权利主体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在经济上得到赔偿。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1984-2006 China water transport. All Rights Reserved.
漯河日报社 版权所有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