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人河南中安信业房地产有限公司、许冬玲的申请,下列房屋预告证明遗失,现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处产籍科。
预告登记义务人 预告登记权利人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号
河南中安信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许冬玲 YG2014009300
漯河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