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及《关于开展高速公路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专项清理行动的通知》(豫交执法[2017]5号)的规定,决定对2016年9月2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在漯河境内高速出站口出站的未查处的疑似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进行集中处理。请涉事车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前,携带相关证件到漯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4楼4018专项清理办公室进行处理。
具体车辆详情,请登录漯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门户网站(网址:www.lhjtzf.org.cn查询。)
联系电话:0395-5568986
特此公告
漯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支队)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