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房产公(2017第065号)
依据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2016)豫1102执484号执行裁定书、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2016)豫1102执48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被执行人卫彦梅所有的位于漯河市源汇区人民路新天地步行街快捷酒店29幢719号住宅一套(房产证号为20120012722号)过户到张琦名下,原证书公告作废。
漯河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2017年5月22日